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 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
○□○○○□□○□○○□□○□○○□□○。半;○□○○○□□○:薛鼓。 父母之丧,衰冠绳缨菅屦,三日而食粥,三月而沐,期十三月而练冠,三年而祥。比终兹三节者,仁者可以观其爱焉,知者可以观其理焉,强者可以观其志焉。礼以治之,义以正之,孝子弟弟贞妇,皆可得而察焉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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