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重于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乡--此礼之大体也。 临祭不惰。祭服敝则焚之,祭器敝则埋之,龟策敝则埋之,牲死则埋之。凡祭于公者,必自彻其俎。
杜弘治墓崩,哀容不稱。庾公顧謂諸客曰:“弘治至羸,不可以致哀。”又曰:“弘治哭不可哀。” 殷中軍道王右軍雲:“逸少清貴人。吾於之甚至,壹時無所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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