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孫興公作庾公誄,文多托寄之辭。既成,示庾道恩。庾見,慨然送還之,曰:“先君與君,自不至於此。”
褚期生少時,謝公甚知之,恒雲:“褚期生若不佳者,仆不復相士。” 酒:清、白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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