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女于天子,曰备百姓;于国君,曰备酒浆;于大夫,曰备扫洒。 子言之曰:“为上易事也,为下易知也,则刑不烦矣。”子曰:“好贤如《缁衣》,恶恶如《巷伯》,则爵不渎而民作愿,刑不试而民咸服。大雅曰:‘仪刑文王,万国作孚。’”子曰:“夫民,教之以德,齐之以礼,则民有格心;教之以政,齐之以刑,则民有遁心。故君民者,子以爱之,则民亲之;信以结之,则民不倍;恭以莅之,则民有孙心。《甫刑》曰:‘苗民罪用命,制以刑,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是以民有恶德,而遂绝其世也。’”
殷中軍雖思慮通長,然於才性偏精。忽言及四本,便苦湯池鐵城,無可攻之勢。 侍食于长者,主人亲馈,则拜而食;主人不亲馈,则不拜而食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4-11-22 4:51:14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