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侯於荊州敗績,還,未得用。王丞相與人書曰:“雅流弘器,何可得遺?” 王子敬問謝公:“林公何如庾公?”謝殊不受,答曰:“先輩初無論,庾公自足沒林公。”
临祭不惰。祭服敝则焚之,祭器敝则埋之,龟策敝则埋之,牲死则埋之。凡祭于公者,必自彻其俎。 深公雲:“人謂庾元規名士,胸中柴棘三鬥許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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