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 舊目韓康伯:將肘無風骨。
殷中軍被廢,徙東陽,大讀佛經,皆精解。唯至“事數”處不解。遇見壹道人,問所簽,便釋然。 範豫章謂王荊州:“卿風流俊望,真後來之秀。”王曰:“不有此舅,焉有此甥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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