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 王中郎舉許玄度為吏部郎。郗重熙曰:“相王好事,不可使阿訥在坐。”
《曲礼》曰:「毋不敬,俨若思,安定辞。」安民哉! 王珣、郗超並有奇才,為大司馬所眷拔。珣為主簿,超為記室參軍。超為人多須,珣狀短小。於時荊州為之語曰:“髯參軍,短主簿。能令公喜,能令公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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