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目韓康伯:將肘無風骨。 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王丞相儉節,帳下甘果,盈溢不散。涉春爛敗,都督白之,公令舍去。曰:“慎不可令大郎知。” 丧不虑居,毁不危身。丧不虑居,为无庙也;毁不危身,为无后也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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