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郡陳遺,家至孝,母好食鐺底焦飯。遺作郡主簿,恒裝壹囊,每煮食,輒貯錄焦飯,歸以遺母。後值孫恩賊出吳郡,袁府君即日便征,遺已聚斂得數鬥焦飯,未展歸家,遂帶以從軍。戰於滬瀆,敗。軍人潰散,逃走山澤,皆多饑死,遺獨以焦飯得活。時人以為純孝之報也。 齐者不乐不吊。
王長史嘆林公:“尋微之功,不減輔嗣。” 山公舉阮鹹為吏部郎,目曰:“清真寡欲,萬物不能移也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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