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绳艺用刑(日本绳艺绑邦)


  王孝伯言:“名士不必須奇才。但使常得無事,痛飲酒,熟讀離騷,便可稱名士。”
  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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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  王子敬問謝公:“林公何如庾公?”謝殊不受,答曰:“先輩初無論,庾公自足沒林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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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麻绳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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