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之丧,未小敛,为寄公国宾出;大夫之丧,未小敛,为君命出;士之丧,于大夫不当敛而出。凡主人之出也,徒跣扱衽拊心,降自西阶。君拜寄公国宾于位;大夫于君命,迎于寝门外,使者升堂致命,主人拜于下;士于大夫亲吊则与之哭;不逆于门外,夫人为寄公夫人出,命妇为夫人之命出,士妻不当敛,则为命妇出。 侍食于长者,主人亲馈,则拜而食;主人不亲馈,则不拜而食。
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 吳四姓舊目雲:“張文、朱武、陸忠、顧厚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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