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 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重于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乡--此礼之大体也。
天子之六府:曰司土、司木、司水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货,典司六职。 簡文目敬豫為“朗豫”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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