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妻不取同姓;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。寡妇之子,非有见焉,弗与为友。 陶公性檢厲,勤於事。作荊州時,敕船官悉錄鋸木屑,不限多少,鹹不解此意。後正會,值積雪始晴,聽事前除雪後猶濕,於是悉用木屑覆之,都無所妨。官用竹皆令錄厚頭,積之如山。後桓宣武伐蜀,裝船,悉以作釘。又雲:嘗發所在竹篙,有壹官長連根取之,仍當足,乃超兩階用之。
簡文在暗室中坐,召宣武。宣武至,問上何在?簡文曰:“某在斯。”時人以為能。 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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