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之丧,诸达官之长,杖。 明帝在西堂,會諸公飲酒,未大醉,帝問:“今名臣共集,何如堯、舜?”時周伯仁為仆射,因厲聲曰:“今雖同人主,復那得等於聖治!”帝大怒,還內,作手詔滿壹黃紙,遂付廷尉令收,因欲殺之。後數日,詔出周,群臣往省之。周曰:“近知當不死,罪不足至此。”
或問林公:“司州何如二謝?”林公曰:“故當攀安提萬。” 曾子曰:“朋友之墓,有宿草而不哭焉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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