郗重熙與謝公書,道:“王敬仁聞壹年少懷問鼎。不知桓公德衰,為復後生可畏?” 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
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 石崇廁,常有十余婢侍列,皆麗服藻飾。置甲煎粉、沈香汁之屬,無不畢備。又與新衣箸令出,客多羞不能如廁。王大將軍往,脫故衣,箸新衣,神色傲然。群婢相謂曰:“此客必能作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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