庾公乘馬有的盧,或語令賣去。庾雲:“賣之必有買者,即當害其主。寧可不安己而移於他人哉?昔孫叔敖殺兩頭蛇以為後人,古之美談,效之,不亦達乎!” 康僧淵在豫章,去郭數十裏,立精舍。旁連嶺,帶長川,芳林列於軒庭,清流激於堂宇。乃閑居研講,希心理味,庾公諸人多往看之。觀其運用吐納,風流轉佳。加已處之怡然,亦有以自得,聲名乃興。後不堪,遂出。
王戎雲:“與嵇康居二十年,未嘗見其喜慍之色。” 执天子之器则上衡,国君则平衡,大夫则绥之,士则提之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05 7:52:09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