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 衛玠年五歲,神衿可愛。祖太保曰:“此兒有異,顧吾老,不見其大耳!”
进几杖者拂之。效马效羊者右牵之;效犬者左牵之。执禽者左首。饰羔雁者以缋。受珠玉者以掬。受弓剑者以袂。饮玉爵者弗挥。凡以弓剑、苞苴、箪笥问人者,操以受命,如使之容。 庾公雲:“逸少國舉。”故庾倪為碑文雲:“拔萃國舉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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