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曰:“素隐行怪,后世有述焉,吾弗为之矣。君子遵道而行,半涂而废,吾弗能已矣。君子依乎中庸,遁世不见知而不悔,唯圣者能之。” 次国之上卿,位当大国之中,中当其下,下当其上大夫。小国之上卿,位当大国之下卿,中当其上大夫,下当其下大夫,其有中士、下士者,数各居其上之三分。凡四海之内九州岛,州方千里。州,建百里之国三十,七十里之国六十,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,凡二百一十国;名山大泽不以封,其余以为附庸间田。八州,州二百一十国。天子之县内,方百里之国九,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,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,凡九十三国;名山大泽不以晳,其余以禄士,以为间田。凡九州岛,千七百七十三国。天子之元士、诸侯之附庸不与。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,千里之内以为御。千里之外,设方伯。五国以为属,属有长。十国以为连,连有帅。三十国以为卒,卒有正。二百一十国以为州,州有伯。八州八伯,五十六正,百六十八帅,三百三十六长。八伯各以其属,属于天子之老二人,分天下以为左右,曰二伯。千里之内曰甸,千里之外,曰采、曰流。天子:三公,九卿,二十七大夫,八十一元士。大国:三卿;皆命于天子;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。次国:三卿;二卿命于天子,一卿命于其君;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。小国:二卿;皆命于其君;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。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,监于方伯之国,国三人。天子之县内诸侯,禄也;外诸侯,嗣也。制:三公,一命卷;若有加,则赐也。不过九命。次国之君,不过七命;小国之君,不过五命。大国之卿,不过三命;下卿再命,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。凡官民材,必先论之。论辨然后使之,任事然后爵之,位定然后禄之。爵人于朝,与士共之。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。是故公家不畜刑人,大夫弗养,士遇之涂弗与言也;屏之四方,唯其所之,不及以政,亦弗故生也。诸侯之于天子也,比年一小聘,三年一大聘,五年一朝。
有往來者雲:庾公有東下意。或謂王公:“可潛稍嚴,以備不虞。”王公曰:“我與元規雖俱王臣,本懷布衣之好。若其欲來,吾角巾徑還烏衣,何所稍嚴。” 範玄平為人,好用智數,而有時以多數失會。嘗失官居東陽,桓大司馬在南州,故往投之。桓時方欲招起屈滯,以傾朝廷;且玄平在京,素亦有譽,桓謂遠來投己,喜躍非常。比入至庭,傾身引望,語笑歡甚。顧謂袁虎曰:“範公且可作太常卿。”範裁坐,桓便謝其遠來意。範雖實投桓,而恐以趨時損名,乃曰:“雖懷朝宗,會有亡兒瘞在此,故來省視。”桓悵然失望,向之虛佇,壹時都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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