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献子曰:“正月日至,可以有事于上帝;七月日至,可有事于祖。”七月而禘,献子为之也。夫人之不命于天子,自鲁昭公始也。外宗为君夫人,犹内宗也。 王戎儉吝,其從子婚,與壹單衣,後更責之。
陸士衡初入洛,咨張公所宜詣;劉道真是其壹。陸既往,劉尚在哀制中。性嗜酒,禮畢,初無他言,唯問:“東吳有長柄壺盧,卿得種來不?”陸兄弟殊失望,乃悔往。 殷仲堪既為荊州,值水儉,食常五碗盤,外無余肴。飯粒脫落盤席閑,輒拾以啖之。雖欲率物,亦緣其性真素。每語子弟雲:“勿以我受任方州,雲我豁平昔時意。今吾處之不易。貧者士之常,焉得登枝而捐其本?爾曹其存之!”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05 20:54:04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