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道林喪法虔之後,精神霣喪,風味轉墜。常謂人曰:“昔匠石廢斤於郢人,牙生輟弦於鐘子,推己外求,良不虛也!冥契既逝,發言莫賞,中心蘊結,余其亡矣!”卻後壹年,支遂殞。 山公與嵇、阮壹面,契若金蘭。山妻韓氏,覺公與二人異於常交,問公。公曰:“我當年可以為友者,唯此二生耳!”妻曰:“負羈之妻亦親觀狐、趙,意欲窺之,可乎?”他日,二人來,妻勸公止之宿,具酒肉。夜穿墉以視之,達旦忘反。公入曰:“二人何如?”妻曰:“君才致殊不如,正當以識度相友耳。”公曰:“伊輩亦常以我度為勝。”
任愷既失權勢,不復自檢括。或謂和嶠曰:“卿何以坐視元裒敗而不救?”和曰:“元裒如北夏門,拉(手羅)自欲壞,非壹木所能支。” 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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