阮籍嫂嘗還家,籍見與別。或譏之。籍曰:“禮豈為我輩設也?” 男女异长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
王長史雲:“劉尹知我,勝我自知。” 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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