殷仲文既素有名望,自謂必當阿衡朝政。忽作東陽太守,意甚不平。及之郡,至富陽,慨然嘆曰:“看此山川形勢,當復出壹孫伯符!” 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劉尹雲:“孫承公狂士,每至壹處,賞玩累日,或回至半路卻返。” 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06 0:31:46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