糁:取牛羊豕之肉,三如一小切之,与稻米;稻米二肉一,合以为饵煎之。 有忧者侧席而坐,有丧者专席而坐。
殷中軍廢後,恨簡文曰:“上人箸百尺樓上,儋梯將去。” 非从柩与反哭,无免于堩。凡丧,小功以上,非虞附练祥,无沐浴。疏衰之丧,既葬,人请见之,则见;不请见人。小功,请见人可也。大功不以执挚。唯父母之丧,不辟涕泣而见人。三年之丧,祥而从政;期之丧,卒哭而从政;九月之丧,既葬而从政;小功缌之丧,既殡而从政。曾申问于曾子曰:“哭父母有常声乎?”曰:“中路婴儿失其母焉,何常声之有?”
|麻绳缘
GMT+8, 2024-11-21 22:53:58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