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子荊以有才,少所推服,唯雅敬王武子。武子喪時,名士無不至者。子荊後來,臨屍慟哭,賓客莫不垂涕。哭畢,向靈床曰:“卿常好我作驢鳴,今我為卿作。”體似真聲,賓客皆笑。孫舉頭曰:“使君輩存,令此人死!” 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太元末,長星見,孝武心甚惡之。夜,華林園中飲酒,舉杯屬星雲:“長星!勸爾壹杯酒。自古何時有萬歲天子?” 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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