殷中軍道王右軍雲:“逸少清貴人。吾於之甚至,壹時無所後。” 簡文語嘉賓:“劉尹語末後亦小異,回復其言,亦乃無過。”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 曾子之丧,浴于爨室。大功废业。或曰:“大功,诵可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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