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弘治墓崩,哀容不稱。庾公顧謂諸客曰:“弘治至羸,不可以致哀。”又曰:“弘治哭不可哀。” 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
顧長康啖甘蔗,先食尾。問所以,雲:“漸至佳境。” 大將軍語右軍:“汝是我佳子弟,當不減阮主簿。”
|麻绳缘
GMT+8, 2024-11-23 18:26:08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