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之丧,将祭,而昆弟死;既殡而祭。如同宫,则虽臣妾,葬而后祭。祭,主人之升降散等,执事者亦散等。虽虞附亦然。自诸侯达诸士,小祥之祭,主人之酢也哜之;众宾兄弟,则皆啐之。大祥:主人啐之,众宾兄弟皆饮之,可也。凡侍祭丧者,告宾祭荐而不食。 桓公語嘉賓:“阿源有德有言,向使作令仆,足以儀刑百揆。朝廷用違其才耳。”
问于郰曼父之母,然后得合葬于防。邻有丧,舂不相;里有殡,不巷歌。丧冠不緌。 庾公目中郎:“神氣融散,差如得上。”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14 15:15:48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